來美國幫我姊「磨墨」當書僮的日子,晃晃眼也過快兩個月。
待在這城市,少了倫敦那份刺激與新鮮感,多了的是與自己
對話的時間,一份完。完。整。整。的空白。
人們問,你是不是在浪費時間?人們問,你怎麼自顧休息,不去
工作?人們問,你到底在幹。什。麼?然後我心裡就會在想,到底
要做什麼才會被歸類為「幹了什麼」,自忖著可不可以被歸類在
「不幹什麼」?
總覺得過去活得「太用力」點,終於等到了這個時刻,沒有學校,
沒有老師,沒有辦公室,沒有同事。什麼都不是的感覺,真好。
(想像小丸子跟爺爺下午喝茶的模樣,傻傻地望著天空,微風輕輕
吹過。我的心情差不多就是那樣。)
我搖搖頭,聳聳肩道,抱歉阿,我什麼都沒做,我執拗地努力地
當個廢物,什麼都別幹。
我每天做起菜,嘗試各種新菜色,說不上美味絕頂,卻也還看得
過去。常常獨自走著二十分鐘的路去超市,沿途經過小屋以及
教堂,幸運地話,還可以踩著整片掉落的枯葉,喀嗤喀嗤作響。
回到家,拿出超市「發現」(其實一直都在,但我總搞不清楚分類
)的食物和佐料,興奮地調配各種配方與比例,一瓢兩匙三杯,剁
碎刨絲切塊,幻想起自己當科學家,廚房是我的實驗室。
跑去附近的公共圖書館看書,聽音樂。那裡有著驚人的音樂收藏量
,尤其是搖滾樂,從Bob Dylan, the Cure, the WHO, Pink Floyd, Beach
Boys, Sex Pistols到Sonic Youth, the Killers ,Radiohead, R.E.M,
Cat Power, Ryan, Adams, NIN, Belle& Sebastian..等等,我的天,
族繁不及備載,總之多到讓你感動的想噴淚。而且居然還有中文櫃,
裡頭有陳芳明,唐德剛,莫言,高行建的書…,期刊雜誌區種類也
很多,旁邊還有小茶几,窩在沙發裡靜靜享受。最近在看的一本
是關於美術史的書,裡頭圖文並茂,從美術作品,歷史事件與批
判質疑,都很詳細。於是我安心地沉浸在音樂與繪畫裡,感謝能
擁有如此安靜美妙的一刻。
我故意地,與美國汽車文化作對,因為執著地相信雙腳力量大。
穿越過Forest Park走了50分鐘去Art Museum,走40分鐘去History
Museum,因而發現了些奇妙的小地方,巷子裡的獨立書店,郵
局,還有古董店。去Loop,迷路好久終於千辛萬苦地找到那家
唱片行。
去哪裡,我還是喜歡用我的腳,踏過。
晚上繼續看著自己喜歡的書聽音樂,尋找未來的工作,思考接下
來的路。放著Gorkys Zygotic Mynci,Elliot Smith,Damien Rice
的曲子,黑夜時候,輕快的慢調,總是能使人放鬆心情沉澱,
舒服。
就這樣,無所事事,淨做些不事生產的玩意,只是打從心中很
開心。
或許十年後(或近點,二年後),我都會這樣懷念這段時光吧,
我想。
曾經有一段,人生的長假。
- Dec 20 Wed 2006 10:54
我的聖路易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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