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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穿高跟鞋了。
快要進入夏天時候,我買了一雙兩吋半高的鞋,腳尖部分露出
趾頭,漂亮又高雅。人生第一雙(總算有個像樣"跟")的高跟鞋。
就像是邁向成熟女人所必有的裝備,這鞋除了讓人踩著搖曳生姿
,離了地面幾吋高,女人像也多了幾分聰明自信。
只是這鞋,美歸美,走起路來總吃腳。腳後跟傷痕斑斑,流了血
又結了疤,結了痂又刮破了皮。終而復始。
有一天意外發覺,腳踩進高跟鞋那剎那,腳後跟不再疼痛了,還
能準確無誤地閃躲地面水泥孔,安穩地踩過凹凸不平的沙礫路,
心中不禁暗暗竊喜,原來,我也會穿高跟鞋了。
恍然大悟的原來。
原來我也有這麼一天,揮別過去穿著Converse的年紀。
我一直以為,它會屬於我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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